家住在郑州的王小姐因朋友拖欠自己借款不还,在情急之下竟病急乱投医,通过报纸夹缝的小广告认识了一名“私人侦探”,并委托其为自己寻找“消失”了的朋友索要借款。谁知,其竟被忽悠走了2000元服务费。日前,法院对该案作出了一审判决,判令这名不靠谱的私人侦探“福尔摩斯”返还2000元调查费。
通过“私人侦探”寻欠款人
王小姐的朋友刘某因生活所需向其分三次借走了数万元钱款。本来双方约好了,待刘某经济情况好转之时便将所借钱款如数奉还,但谁知刘某竟为了逃债玩起了“消失”。
王小姐在情急之下,想到了报纸夹缝中曾经登载过的寻人小广告,并电话联系了他们。通过初步的交流,王小姐与自称可以负责找人还钱的李某签订了一份私人侦探调查服务委托协议,约定由李某帮助王小姐查明欠款人的确切位置并负责收回欠款,调查费用总计6000元。王小姐预付前期费用2000元,李某承诺三天之内不能完成委托事项全额退回费用。
然而,在王小姐焦急的等待三天之后,却没有得到这位私人侦探“福尔摩斯”带来的好消息,失望之至。后来王小姐多次催其退款无果,王小姐一气之下将郑州私人侦探告上法庭。
“私人侦探”被判退款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当事人之间签订的《调查服务委托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其内容不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规定,应为有效。
王小姐按约履行付款义务,李某在收取费用后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已完成委托事项或由王小姐自身原因造成无法完成委托事项,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故法院对王小姐的诉请依法予以支持。
据此,依法判决解除两人签订的《调查服务委托协议》,并要求私人侦探李某返还王小姐服务费用2000元。
郑州联邦私人侦探提醒广大市民,在遭遇与王女士类似情形时不要病急乱投医,要认准正规、合法的郑州私人侦探,而不是看街头小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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